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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中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定罪刑

2025-01-03 00:18:30编辑:臻房小孔分类:生活常识 浏览量(

我国法律中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定罪刑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首先,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定义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其中,“财物”包括货币、实物以及各种有价证券等,同时也包括非财产性利益,比如旅游、学习、考察等。

其次,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定罪,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 行为人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

2. 行为人给予的财物与谋取的不正当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是回扣而给予,意图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

醉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1. 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的情况下,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7号)明确了具体的数额标准: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特定情况下,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如:

-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若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7号):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

3. 单位犯罪处罚规定:若单位为犯罪主体,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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