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您是工厂的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受伤,并且这不属于工伤意外,那么您的情况将按照一般的民事侵权来处理。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这意味着,如果您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由于第三方的行为造成的,您既可以向第三方索赔,也可以要求您的雇主(接受劳务方)给予补偿。如果雇主已经为您购买了相关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您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伤害是由于您自身的原因,如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导致的,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