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书出具后,不需要双方签字就能提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责任认定书出具后,交警会通知双方领取车辆,双方在领取车辆时不需要签字,对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车辆领取。在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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