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集会罪是指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上或露天公共场所聚众进行集会,或者有组织的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破坏集会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人数标准:集会、游行、示威的参与者达到了一定的人数,如人数达到300人以上。
2. 时间标准:集会的持续时间较长,如超过30分钟。
3. 组织性标准:集会活动具有明显的组织性和计划性,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4. 危险性标准:集会活动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5. 影响范围标准:集会活动可能对较大范围的公众产生影响,如涉及多个社区、学校或公司。
6. 违法行为标准:在集会过程中,参与者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如暴力行为、破坏公共设施等。
7.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法律的其他规定,如涉及国家安全、恐怖主义、邪教等特殊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来确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上述任一标准,且情节严重,公安机关将依法对组织者、积极参加者采取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和逮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