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时,需要带的证件包括:
1.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这是醉基本的身份证明文件,用于确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
2. 结婚证:这是婚姻关系存在的法律凭证,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必备材料。
3. 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已经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需要提交此协议。它详细列出了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的具体内容。
4. 离婚冷静期证明: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为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因此,需要提供冷静期后的再次申请受理回执单。
5. 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这是为了确保申请人的身份和手续齐全。
6. 双方各两张1寸或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是用于制作相关证件和档案的,需要提供符合规定的照片。
此外,如果是诉讼离婚,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民事起诉状:详细陈述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确认婚姻关系的存在。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确认当事人的身份。
4.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5. 子女情况证明:如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
6. 财产清单: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7. 其他相关证据: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据。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准备齐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