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申请材料需要提交给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数量通常为一份。不过,如果存在多个申请人,例如债权人、债务人等,那么他们可能需要分别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表;
(五)企业债权情况表;
(六)企业债务情况表;
(七)企业资产情况表;
(八)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情况表;
(九)企业职工工资情况表;
(十)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如果是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债权申报登记证明;
(二)债权人的身份证明;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准备申请材料前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