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讨论:
1. 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前房屋是个人财产,而婚后进行拆迁,那么拆迁补偿款中包含的部分或全部可能会认定为个人财产。
2. 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如果婚前一方建造了房屋,并在婚后进行了扩建或修缮,那么扩建或修缮部分及其增纸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那么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通常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 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屋:如果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屋,除非有明确表示该房屋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否则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 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如果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通常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父母出资购买了房屋,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屋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该房屋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但如果未明确表示,那么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touzi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纸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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