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主体: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 客观方面: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该当事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
4. 客体:是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5. 对象:包括各种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