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四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建设所体现的国家安全利益。
2.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因过失导致易燃易爆设备损坏,从而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
3. 行为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 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这种过失表现为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言。
请注意,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要素,才能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在实际应用中,建议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