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纠纷的管辖确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合同纠纷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 租赁合同特殊规定: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租赁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如果租赁双方对租赁物的位置有明确约定,并且该地点在某一法院的管辖范围内,那么原告可以选择在该法院提起诉讼。
3. 协议管辖: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也可以按照约定进行诉讼。
4. 专属管辖: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还规定了专属管辖。例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租赁合同纠纷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情形。
5. 管辖异议:在提起诉讼之前,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来判断是否构成管辖异议。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租赁纠纷时,先查阅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了解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然后,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