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权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应以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这包括确保子女得到足够的营养、良好的教育环境以及保持身心健康。
2. 尊重子女的意愿:对于已经具有辨别能力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应尽量尊重子女的意愿。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子女的意见可以完全决定抚养权归属,法院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3. 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离婚后,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具有重要影响。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因素,以确保子女在离婚后能够得到充分的照顾。
4. 考虑双方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父母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对子女的成长具有重要影响。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是否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和教育。
5. 考虑子女的年龄和性别:子女的年龄和性别也是法院判决抚养权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例如,对于年幼的子女,母亲通常更有利于照顾其生活;而对于年长的子女,如果其愿意跟随父亲生活,法院也会尊重其意愿。
6. 充分调查事实: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充分调查,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公平。
7. 保障家庭稳定:在判决抚养权时,法院会尽量减少对家庭稳定的破坏。例如,对于双方均无稳定住所的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抚养权归一方,以便为子女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
总之,在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权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尊重子女意愿、考虑双方经济能力、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子女年龄和性别、充分调查事实以及保障家庭稳定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