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是指违反兵役法规,雇用未服兵役的军人逃离部队,且情节严重,足以影响军队的正常管理活动的行为。对于该罪行,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1. 量刑规定:
- 一般情形下,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若情节严重,则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单位犯罪责任:
- 若单位为犯罪主体,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3. 单位犯罪特别规定:
- 若单位是雇主,即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雇佣行为,那么若在雇佣过程中明知对方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予以雇佣,构成犯罪的,也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5. 加重处罚情形:
- 在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同上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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