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贷逾期的法律条文,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3、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2024年4月22日,醉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进行了调整,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超过上限部分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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