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在离婚后,如果一方认为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请求法院对财产进行重新分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财产分割的比例和方式,那么一方不能随意反悔,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此外,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债务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如果一方认为债务分配不均,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请求法院进行调整。
醉后,建议在处理财产分割和债务分配问题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协商和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