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防疫、检疫失职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依据《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
一、动植物防疫、检疫失职罪立案所需材料
立案时,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相关职务证明材料(如任命书、劳动合同等)。同时,还需提交基本证据材料,包括:
1. 动植物疫情或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
2. 造成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
3. 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
4. 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5. 有玩忽职守危险,情节严重的。
二、具体立案追诉情形
1. 不按照规定进行检疫,导致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
2.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
3.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
三、其他相关情节
除了上述具体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立案追诉:
1. 导致重大动植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
2.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法律依据
《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于动植物防疫、检疫失职罪,如果行为人(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有该罪行,将从重处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立案追诉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