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费是应当支付的。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法院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仍然拒绝支付,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但是,这需要确保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且不会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