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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

2025-01-20 00:32:45编辑:臻房小孙分类:生活常识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非法出售增纸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定。具体来说:

1.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也明确了具体的数额标准: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特定情况下,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如:

-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非法出售增纸税专用发票或者销售伪造的增纸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出售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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