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的,如何认定
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的认定标准如下:
1.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财物的情况:
-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回扣或手续费,但随后这些财物被退还给送礼者或者上交给有关部门,那么根据情节轻重,将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处以不同程度的拘留或罚款。
- 若这些财物在短时间内(通常是三个月内)被退还,且情节较轻,将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2.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礼品的处理:
-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接受的礼品,如果这些礼品价纸不超过500元,通常会被视为正常的人情往来,不需要进行处理。
- 若礼品价纸超过500元,但未达到5000元,国家工作人员需要出具收据,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 若礼品价纸达到或超过5000元,将被视为受贿行为,无论是否退还,都将依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
3. 国家工作人员主动退赃的情况:
-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得知自己被调查后,能够主动将赃款赃物退还给原合法所有人或上交有关部门,这可能会被视为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其中具有其他重大情节,如未造成恶劣影响、主动退赃并如实供述等,还可能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从轻处罚情节。
参考条款:
1. 《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 犯第一款罪(贪污罪):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如下:
-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收受财物给予什么党纪处分
收受财物的党纪处分主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规定来处理。具体来说,如果党员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回扣或手续费,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
1. 情节较轻: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 情节较重: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也明确了具体的数额标准:
- 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党员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的费用,即使没有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如:
-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二)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其他相类似关系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本人或特定关系人索取或接受财物的;
(三)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的;
(四)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谋取私利等违法行为的。
2. 《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