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育费的给付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因此,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是到子女满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如果子女年满16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二是即使子女已满18岁,但是子女因为求学或者残疾等原因仍然需要抚养,父母也应当继续给付抚养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抚养费抚育费
抚养费抚育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此外,具体的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