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必须要户口本吗
结婚证不必须要户口本。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只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不需要户口本。
但如果是双方均非本地户籍,则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证明、离婚证明等),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此外,若一方是军人,应提交士兵证或军官证、部队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若一方是外国人,则需携带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离婚登记必须要户口本原件吗
离婚登记并不一定非要户口本原件,也可以提供其他相关证件进行办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该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方面的协商结果。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 本人的结婚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的书面材料。
4. 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 工作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用于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
6. 离婚冷静期后的再次申请离婚登记说明(用于说明离婚冷静期的处理情况)。
此外,若只有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则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