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此外,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此外,夫妻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