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地主要根据被告的住所地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1. 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在其所属的区或县内,那么该案件就由该区或县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2. 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并且经常居住地在其所属的区或县内,那么该案件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此外,对于合同纠纷等案件,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那么应按照规定来确定级别管辖。
参考法条内容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