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来说,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醉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拘传的适用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且没有逃跑或者拒绝接受传唤等情形。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拘传以及拘传的时间长度。
需要注意的是,拘传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使用不当可能会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在使用拘传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被拘传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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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是抓人吗
拘传不是抓人,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