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经过法院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判决解决财产争议。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离婚需要法院吗
离婚是否需要法院取决于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法院介入。
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存在争议和纠纷,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此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经过法院调解和审理,醉终做出判决或裁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离婚需要法院的介入。
总之,离婚是否需要法院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就不需要法院;如果存在争议和纠纷,那么就需要法院介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