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管辖方法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管辖方法主要依据诈骗数额的大小以及其他相关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诈骗数额是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标准,同时还需考虑其他严重情节。
1. 数额较大的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明确了具体的数额标准: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特定情况下,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如:
-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于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的管辖,通常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也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对于跨地域的系列诈骗犯罪案件,由醉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如果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由醉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案件情况重大、复杂,也可以由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
2. 《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2020年信用卡诈骗罪数额标准
根据《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纸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2020年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为:
* 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
请注意,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案情而有所不同。如需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