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山西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晋政发〔2018〕17号)来确定的。
该通知中明确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参保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同时,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缴费基数。
此外,通知还指出,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额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建议咨询山西省相关部门或机构。

2021年山西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1年山西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下:
1. 缴费基数上限:19016元。
2. 缴费基数下限:3801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在单位按照19016元作为缴费基数,则实际工资低于下限的,应按照下限来计算。而如果实际工资高于上限,就按照上限来计算。
此外,2021年山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8%,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2%,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山西省人社厅的官方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