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浙江结婚登记手续,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的复印件。
2. 双方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的复印件。
3. 三张两人合照(建议到专业拍摄相馆或婚纱店拍摄,有妆面效果会更好看)。
此外,根据情况不同,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 若一方是本地户籍,另一方是非本地户籍:
- 非本地户籍一方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护照、港澳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 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证明、离婚证明等)。
* 现役军人:
- 若是军人,需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
- 军人身份证件。
- 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证明)。
* 涉外婚姻:
- 若是涉外婚姻,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我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
- 如果是华侨、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还需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准备好这些证件后,双方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请注意,民政局的工作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部分地区为了方便新人,周六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但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一般是休息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和流程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