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册资本并不一定是实缴。现在注册公司已经不需要验资,而是实行认缴制,也就是说是可以不用缴纳注册资金的。股东自己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虽然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不再是强制要求,但股东仍然需要按照章程中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如果公司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纳出资,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该股东将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1. 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纳出资,首先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司的债权人能够证明股东未实缴出资导致公司无法清偿债务,该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 被追究行政责任:如果股东未实缴出资且情节严重,可能会被相关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如罚款、责令改正等。
4. 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极端情况下,如果股东未实缴出资并涉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虽然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是认缴制,但股东仍需谨慎对待出资事宜,确保按照约定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