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条件具体都有什么
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当事人:合同必须涉及至少两个当事人,即合同的订立双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 合法目的:合同的目的必须是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 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必须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且意思表示真实。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 合法形式: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5. 标的:合同标的是指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内容,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并且是所有合同必备的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合同成立的基础,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这些条件,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成立的条件具体都有什么要求
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当事人:合同必须要有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即合同双方。这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他们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意思表示:合同双方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真实的意思表示,即表示愿意建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通常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来实现。
3. 合法目的:合同的目的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 明确合同要素:合同应当包含以下条款:
- 合同主体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 合同标的;
- 合同的数量;
- 价格或者报酬;
-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违约责任;
- 解决争议的方法。
5. 合同形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但有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房地产买卖合同、担保合同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 签字或盖章:对于书面合同,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以确认自己同意合同的内容。对于电子合同,虽然可以不用物理签名,但也需要有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7. 实际履行:除了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外,合同双方还需要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即按照约定的内容、数量、质量等要求履行合同。
8. 合同变更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总之,合同成立的条件需要满足多个方面,包括当事人、意思表示、合法目的、明确合同要素、合同形式、签字或盖章、实际履行以及合同变更和解除等。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合同成立的基础,确保了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