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规定的期限具体是好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可以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此外,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耽误了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延长期限。
关于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若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醉多不超过三十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机构的意见和帮助。
行政复议的法律期限
行政复议的法律期限通常为60天。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可以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在特殊情况下,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同时,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耽误了行政复议的期限,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延长期限。
关于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若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醉多不超过三十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法律规定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