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了重复起诉怎么办
当法院已经受理了重复起诉,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法院会驳回重复起诉的诉讼请求。但如果存在以下两种例外情况,法院会依法审理:
1. 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即起诉的原告和被告是相同的。
2.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即起诉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与前诉是完全一致的。
此外,如果重复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1.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并非相同:虽然诉讼请求类似,但实质上并不相同。
2.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即后诉的诉讼请求实际上是在否定前诉的裁判结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院认为重复起诉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法院认为案件属于重复起诉,会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1. 同一诉讼请求:当事人已经就同一事项提起过诉讼,且诉讼请求相同。
2. 同一事实:当事人提起的本次诉讼与之前的诉讼所依据的事实相同。
3. 同一被告:当事人本次诉讼与前次诉讼的被告相同。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会被认定为重复起诉,法院才会裁定不予受理。对于重复起诉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后重新起诉,如果当事人不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法院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法律机构或者律师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