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多久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 判处无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十三年;
3.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实际上一般减多少
减刑的幅度和具体减少的刑期取决于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 判处无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十三年;
3.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二十年。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般的规定,具体的减刑幅度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案件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