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增纸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纸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也对非法出售增纸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法规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增纸税专用发票的定义和用途:增纸税专用发票是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增纸税专用发票,以及进口货物使用增纸税专用发票。
2. 发票的领购管理:单位和个人领购或办理发票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资料,并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3. 虚开增纸税专用发票的处理:虚开增纸税专用发票是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开具的增纸税专用发票。对于虚开增纸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解释需要由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或疑虑,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