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程序怎么走
夫妻离婚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法律规定。以下是一般的离婚程序:
1. 协议离婚:
- 准备离婚协议: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方面的协商结果。
- 申请受理: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民政局将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 冷静期:自申请之日起30天内为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 审查和发证:冷静期满后,双方需在第31天至第60天内,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民政局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2. 诉讼离婚:
- 起诉阶段: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及副本,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
- 审理阶段:法院接到起诉后,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 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及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当庭宣判,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 双方自愿离婚;
- 子女抚养问题得到妥善安排;
- 财产分割问题得到公平解决;
- 债务处理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 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
此外,需要注意的程序性事项还包括:
-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离婚案件涉及分割财产分割,共同财产分割涉及到第三方人员的,可以申请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离婚案件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法院会发放调解书。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夫妻离婚的流程
夫妻离婚的流程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
1. 准备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方面的协商结果。
2. 申请受理: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民政局将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3. 冷静期:自申请之日起30天内为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4. 审查和发证:冷静期满后,双方需在第31天至第60天内,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民政局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1. 起诉阶段: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及副本,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
2. 审理阶段:法院接到起诉后,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3. 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及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当庭宣判,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此外,需要注意的流程还包括:
1.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以及离婚冷静期的再次申请。
2. 诉讼离婚:需要原告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及副本,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然后等待法院受理、审理并作出判决。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