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双方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婚姻仍然无效,无法变为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这一规定是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双方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如果未满足其他结婚条件(如完全自愿、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等),婚姻仍然无效。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一方已经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存在隐瞒行为,那么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人民法院在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时未如实告知自己已婚,那么其婚姻会被判决为无效婚姻。但这种情况下,如果另一方在得知对方隐瞒事实后同意结婚,那么婚姻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此外,对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仅违反结婚形式要件的无效婚姻,如未办理结婚登记、未按照习俗举行婚礼等,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确认婚姻无效,而不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因此,建议在结婚前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婚姻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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