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是否一定要告诉才处理呢
诽谤罪并不一定需要告诉才处理。在一般情况下,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情节严重时才会被视为刑事犯罪,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是,如果被害人认为应当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且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接收材料或者超过十五日不予答复的情况下,可向执行机关(公安、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选择是否告诉以及如何告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
诽谤罪是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诽谤罪通常不直接由个人去法院起诉,而是需要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被害人认为应当由人民政府、司法机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报案。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调查,然后决定是否立案侦查。如果决定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控告人。如果被害人认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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