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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过户不公证吗(房产继承过户不公证可以吗)

2025-03-17 00:36:14编辑:臻房小尹分类:生活常识 浏览量(

房产继承过户不公证吗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此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时,除了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公证,以确保继承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房产继承过户不公证吗(房产继承过户不公证可以吗)

房产继承过户不公证可以吗

房产继承过户不一定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因此,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自行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无需经过公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证后的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更为顺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确定继承权,然后凭借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去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此时就需要进行公证。

此外,以下几种情况是不需要办理公证的:

1.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公证处办理公证。

2. 遗嘱继承房产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提交遗嘱以及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3. 证明人:如果有遗嘱继承,提供遗嘱和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没有遗嘱继承,则需要提供证明人,证明人签字盖章的份额名册。

综上所述,房产继承过户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醉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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