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文物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罚。
一般来说,走私文物的量刑标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当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走私文物罪:若走私的文物价纸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走私的文物价纸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 单位犯罪:若为单位犯罪,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4〕10号)明确了具体的数额标准:
- 走私武器、弹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 (一)走私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火药为动力的各种枪支五十支以上,或者走私射程三百米以上的高能激光制导武器;
- (二)走私指挥、控制走私犯罪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电子设备,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三)走私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且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 (四)走私淫秽物品三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且总数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 (五)走私枪支散件三十五件以上不满一百五十一件的;
- (六)走私军用物资零配件十件以上不满一百件,或者总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 (七)通过绕关、绕岸走私的。
特定情况下,即使走私的文物价纸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如:
- 走私集团的首要分子;
-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或者伪造、变造、买卖边境通行证、海员证、签证、签注,情节严重的;
- 挥霍走私的财物,致使走私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伪造、变造的虚假发票、假证明欺骗海关监管部门的;
- 曾因走私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其他毒品、暴力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4〕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