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商场有没有责任
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商场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如果商场地面有水、油或其他液体,导致顾客滑倒摔伤,那么商场没有及时清理这些液体或者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商场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例如设置了防滑地面、安排了工作人员进行巡逻等,但顾客仍然因为自身原因(如走路时不注意、携带的物品不慎掉落等)滑倒摔伤,那么商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顾客在商场内受伤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导致的,例如其他顾客推搡或摔倒导致顾客受伤,那么商场也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在商场内滑倒摔伤的情况下,商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商场存在过错,那么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商场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商场滑倒了责任算谁的
在商场滑倒,责任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可能涉及多个方面。
1. 商场的责任:
- 商场有责任确保其场所的安全。这包括清理地面杂物、设置警示标识、提供足够照明等,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 如果商场未能履行这些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顾客滑倒受伤,那么商场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 个人的责任:
- 滑倒往往与个人的行为有关。例如,穿着不合脚的鞋子、走路时分心、携带过重物品等,都可能增加滑倒的风险。
- 如果是因为个人的不当行为导致在商场滑倒,那么个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3. 第三方或共同危险行为:
- 在某些情况下,滑倒可能是由第三方的行为或共同的危险行为导致的。例如,其他顾客推搡、商场设施故障(如地面湿滑且未设置警示)等。
- 如果能证明存在这样的第三方或共同危险行为,并且商场未能采取适当措施来防止其发生,那么相关责任方也需要承担责任。
4. 法律规定的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5. 具体判断:
- 在实际案件中,确定责任归属通常需要综合考虑现场情况、目击者的证词、事故记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 如果商场和个人的过错程度难以划分,法院可能会依据公平原则来做出裁决。
综上所述,在商场滑倒的情况下,责任的归属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可能涉及商场、个人、第三方或共同危险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多种因素。因此,醉终的责任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