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办大学的收费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学生缴费原则学生应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缴纳学费。如果学校有浮动幅度,那么具体的标准由学校提出,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2. 成本补偿原则民办大学的收费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培养成本,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核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增加学生负担。
3. 弹性收费原则对于弹性较大的课程,如艺术类、体育类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制收费,但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4. 明确收费项目与标准学校必须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收费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5. 规范收费行为民办大学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加强收费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同时,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行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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