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资质可以转让吗?
建筑企业施工资质是可以通过吸收合并、重组分立来转移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资质转让、平移,具体依据就是住建部2014年第79号令。
引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净资产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
(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
(6)企业外资退出,即外商touzi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touzi者退出,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touzi批准证书后,工商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内资,变更后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资质的;
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向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上述情形以外的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企业申请办理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
我们醉常用的就是第四条,建立全资控股的子母关系来转移目标资质,其他涉及的不多。
有其他建筑资质问题可以私信联系我。

建筑工程资质可以转让吗
建筑工程资质是否可以转让,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三年内,未因发生建工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资质许可机关对其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条件予以认可。
因此,如果企业是首次申请资质,或是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需要重新核定资质等级。而如果企业已经取得资质,并且在此期间没有违法行为,那么资质是可以转让的。
但需要注意,转让建筑工程资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
1. 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2. 转让方需将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等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3. 受让方需具有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4. 双方需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5. 受让方需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相关手续。
此外,转让建筑工程资质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如资质转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受让方不符合资质要求等。因此,在进行资质转让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