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赠与并过户的房产一般视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内赠与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
1. 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 如果赠与人未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夫或妻一方,或者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内赠与并过户房产时,建议明确赠与人的意图,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确保房产归属的明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