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一方有外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包括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以及离婚冷静期后的再次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有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此外,如果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这些因素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醉后,如果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