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南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肇事诉讼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民事起诉状:详细阐述事故经过、责任认定、损失情况以及自己的诉求。
2. 身份证明: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 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用于明确事故责任方。
4. 医疗费用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用药明细等,用于证明因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
5. 误工费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单或收入证明,用于计算误工费。
6. 护理费及营养费证明:如有护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护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及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营养费的证明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7. 交通费及住宿费发票:用于证明因治疗需要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
8. 精神损害抚慰金证明:如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精神损害的存在及其程度。
9. 其他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录像、证人证言等,有助于证明事故经过和责任认定。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准备齐全并符合法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