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平区发生特大车祸事故后,若打算起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民事起诉状:详细阐述事故经过、损害情况、责任认定以及自己的诉求。
2. 身份证明:提供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 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用于明确事故责任方。
4. 医疗费用清单: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需提供发票和费用明细。
5. 误工费证明:由单位出具或工资发放流水,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
6. 伤残鉴定报告:如有伤残,需提供由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7. 车辆维修发票:证明车辆因事故产生的维修费用。
8. 交通费用发票:证明因治疗需要产生的交通费用。
9. 死亡或重伤证明:若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或重伤,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10. 其他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录像、证人证言等,用于辅助证明事故事实和自身诉求。
请注意,以上所需材料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准备齐全并符合法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