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购买的婚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纸部分,应当根据民法典的原则,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婚前购买的婚房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就是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该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对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纸部分,登记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外,如果婚前购买的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该房产,或者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分割。
总之,在离婚时,婚前购买的婚房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建议在离婚前先进行财产公证或者协议,明确房产的性质和归属,以便更好地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