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如果您想要抚养两个孩子,您可以与男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请求法院确认您的抚养费用和期限。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同时,如果男方条件比我好,我也会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尽力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但是醉终结果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