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婚房子公证给女儿可以办理吗
父亲离婚房子公证给女儿是可以办理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协商过程中,如果双方共同财产分割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在房产分割完毕后,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子女所有,则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因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亲离婚房子公证给女儿是可以办理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离婚后父亲的房产儿子有没有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父亲的房产儿子是否有权继承取决于具体情况。
1. 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判决。
- 在分割过程中,如果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给子女,那么子女在离婚后有权继承该房产的部分或全部。
2. 房产是否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
- 如果房产是父亲的个人财产,即婚前已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上仅登记了父亲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在离婚时不会被分割。
-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父母离婚,儿子作为父亲的儿子仍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父亲的房产份额。
3. 离婚后的房产过户情况:
- 如果离婚后父亲将房产转让给其他继承人或第三方,这可能会影响儿子的继承权。
-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和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依法登记。如果房产过户未进行法定的登记手续,儿子可能无法直接继承该房产。
综上所述,离婚后父亲的房产儿子是否有权继承取决于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以及离婚后的房产过户情况。在具体案件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