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经过离婚调解吗
离婚并不是必须经过离婚调解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调解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夫妻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缓解矛盾。但调解并非离婚的必经程序,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并审理离婚案件。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形,例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这些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无需经过调解程序。
因此,在离婚过程中,是否需要进行调解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希望协商解决问题,可以尝试进行调解;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

离婚需要调解书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后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在离婚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才会发放离婚证。
此外,如果离婚的一方是军人,涉及军婚需要经过特殊的调解程序和审查。若调解无效,法院也不得判决离婚。
总之,离婚是否需要调解书取决于具体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需要先经过调解,但并非所有离婚案件都需要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