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能追回吗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能追回吗合法吗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是违法的,但是否能追回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出售房屋,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然而,如果房屋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无权干涉该房屋的出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三方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以合理的价格受让房屋,并且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另一方可能无法追回房屋。
另外,即使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出售时房屋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且卖方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证明其出售价格是合理的,那么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否能追回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touzi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机构的意见和帮助。